此外,殡葬文化还体现在与安葬死者相关的物品上。如死者所用寿衣样式、棺木的规格、骨灰盒的质地与花饰、墓地的选择与墓穴的封土、墓碑和墓志铭、出殡时的音乐、现在初步兴起的安放骨灰的陵塔建筑群风格布局,以及各式各样的殡葬活动中的用品,其品位与特点,都是一定民族的、时代的、政治的、经济的、地域的文化在丧事活动上的特定存在形式,是古老殡葬文化的历史延续。
二、殡葬文化的形态
殡葬是原始思维上升为观念存在并通过必要的外化形式实现的,其闯入类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发展以历史积淀的形式得到充分体现。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殡葬活动因不同时代、不同民族等因素造成的差别与变化使它不仅是丰富的、多样的,而且永远处于动态之中。对这样的文化现象做确切把握是不太容易的,但以现实的和中华文化为坐标来认识这种历史文化现象,仍可以把握住这种文化现象的基本存在形态。我们可以大致分为情感形态、观念形态、物质形态和行为形态。
1.情感形态
由于人所具有的强烈的生命意识、在进化中所形成的高度发达的情感,以及人对不可重复的生命现象的深刻眷恋,因此失去亲人会给人情感上以沉重打击,这种打击会在殡葬文化上留下鲜明印记。《礼记》所载居丧哀而变形.痛哭流涕、悲痛欲绝等,都是情感强烈爆发的具体表现。现代人在悼念亡者仪式上常说“寄托哀思”,思者理性,哀者情也。情感在殡葬文化中比较普遍的表现之一,就是对白色与黑色的应用。如白色的孝服、孝幛,白色的花圈、花篮和招魂幡,及现代葬礼上佩带的白花和黑纱,这种对冷调色彩的选择,体现并符合情感在压抑、低沉、迟钝状态下的特色与需要,相反活泼的色彩、欢快的旋律是要受到排斥的。因此殡葬文化寄托了人类最丰富、最深厚的情感活动。
2.观念形态
即人们对生与死的看法,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生死观问题。生与死是每一个自然人都必须面对的问题,因而是人类最古老的意识之一。在人类社会漫长的发展过程中,受生产力和科学知识水平的限制,人们对生命的形成和死亡感到十分神秘,于是从原始的图腾崇拜发展到祖先崇拜。鬼神世界的出现,事实上是在对死亡恐惧与无奈之际,把世俗社会虚幻化以企求生命形式在愚昧中获得永恒存在的表现。但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长河中也不乏对死亡的理性认识,于是就形成了不同的生死观,并由此导致了殡葬文化的不同存在形态,也构成了殡葬文化不同的品位与格调。如秦始皇修阿房宫显然与他渴望长生不老的生死观是一致的,曹操的薄葬当然是他崇尚现实存在的观念的反映,而无产阶级革命家周恩来的骨灰撒向大地则是唯物主义生死观的具体体现。
作为观念形态的殡葬文化,还包括有道德与伦理的要求。中国儒家文化中“孝”的原则性要求,虽然在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具体指向,但其核心始终是强调生命延续过程中后代对给予自己生命并把自己养育成人的血亲的尊敬与尊重。但是,当这种合理的理性认识被纳入到宗法制、家长制的封建政体之中的时候,它就以提升族类的共同性来削弱、甚至否定个体的个别性而成为人们用来指导、规范行为的准则,并以道德的、伦理的形式成为封建统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在殡葬文化中表现得极为明显。如丧事活动规格、礼仪、程序的适用等,都是社会用来判断某一丧事活动是否规范圆满的尺度。
3.物质形态
殡葬总是通过特定的有形存在和一系列具体的、可操作的活动来完成的,其中无不体现一定的文化观念。如殡葬活动中的丧服制,规定了不同辈份的亲属各着具有不同标志的孝服,由此严格而又明确地区别长幼尊卑。现在保存完整的帝王陵寝中,宝顶、明楼、神道、石象生等,完整地体现了一个时代对建筑、服饰、饮食、雕刻等方面的文化追求。而清东陵中慈禧陵的龙凤戏,更能充分地体现出封建社会末期一个至尊的女性统治者的骄傲心态。至于唐代一个同样至尊的女性统治者武则天,则只能给自己留下一块没有标记的无字碑。因此,殡葬文化总是通过实物或有形活动来实现,礼仪规则一定要体现在人们的一系列具体活动上才有价值,是文化与应用的统一。据此原则,又形成殡葬文化中另一重要现象,即必要时文化的因素必须顾及一定的物质条件、一定的具体时代背景。如史载朱元璋丧父后用芦席裹尸并在风雨交加之际任由山体滑坡掩埋而找不到墓地;而朱明王朝一立,又大造陵墓,隆重有加,其文化品位大不相同,皆因物质条件变化所致。此外,如棺木、碑铭、遗昭、祭品等,都属于殡葬文化得以存在的物质形态。